天津交通事故鉴定不公平应该怎么办?
天津交通事故鉴定不公平应该怎么办?
当事人以为查验、判定成果有问题的,能够在规则期限内请求从头查验、判定。具体规则见公安部令第70号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则》第四十四条之规则: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查验、判定成果后二日内将查验、判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。
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查验、判定结论有贰言的,能够在接到查验、判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从头查验、判定的请求。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,应当另行指使或许托付专业技术人员、有资历的判定组织进行从头查验、判定。